搜索
注册 部门街镇 繁体版 无障碍 关怀版 智能问答

网站支持IPV6
搜索
首页>政务信息>南岸动态
病床“搬”进家 服务送上门 南岸“家庭病床”服务新模式提升基层群众就医幸福感
日期:2024-09-20 10:28
语音播报
语音合成中,请耐心等待...
进入播报模式
语音播报
退出播报模式
日期:2024-09-20 10:28
字号:
分享:

听诊器、血压计、常用药物……9月5日午饭后,南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医生陈乐菊来不及休息,便开始整理出诊箱中的物品。随后,她前往重庆邮电大学南部校区,为“家庭病床”建床患者——74岁的谭绍英老人进行居家诊疗和护理。

为促进我区“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今年以来,区卫生健康委全力抓好“家庭病床”提质升级、扩面增效,着力解决好部分年老体弱、长期卧床或行动不便群众的就医问题,让患者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到居家医疗服务。

“家庭病床”服务是一项全新的医疗方式,顾名思义,指在家中设立病床,由医护人员每周定期上门为患者检查身体状况,提供护理服务,包括康复训练、中医治疗、日常生活护理知识普及等群众需求量大、医疗风险低、适宜居家操作实施的技术和服务。病人在熟悉的家庭环境中接受医疗和护理,省却了家属来回奔波的麻烦,也减轻了舟车劳顿的痛苦,还能享受与在医院住院同等的报销待遇。这样一来,既有利于患者疾病的治疗和康复,又减轻了家庭经济负担。

在我区,有需求的家庭申请“家庭病床”服务的流程是,患者或家属向家庭医生提出建床申请,或由家医团队巡诊时根据患者实际情况向相关科室建议建立“家庭病床”。确定建床的,按住院程序在签约机构办理建床手续,再由签约机构指定责任医师和护士,签订协议,提供服务。目前,“家庭病床”服务主要包括临床专科、全科医疗、基本护理、康复照护、药事服务、指导评估服务等,且可享受医保服务。

值得一提的是,“家庭病床”一般疾病建床时限不超过90天,80岁以上高龄老人患慢性疾病需连续治疗者建床时限不超过180天,如因病情确需继续建床治疗的,须重新办理登记手续,但每一自然年度累计不超过180天。

南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为全区第一家试点单位开展“家庭病床”服务,已累计建床14张,职工医保报销比例平均达82.04%,患者满意度100%,有力提升了基层人民群众就医幸福感。长生桥镇卫生院作为第二家试点单位,继续推行“医生+护士”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模式提供“家庭病床”服务,定期上门为患者提供针灸、理疗、医疗及护理等服务,实现服务群众“零距离”。这种把病床“搬”到家中,医护上门的医疗服务模式,受到患者的一致好评。

目前,全区已有4个医疗机构作为试点单位逐步开展实施“家庭病床”服务。随着“家庭病床”服务的不断完善,区卫生健康委按照“试点先行,总结经验,全面推广”的思路,持续推进“家庭病床”探索试点,进一步健全完善“家庭病床”服务相关政策和管理办法,加强部门政策协同,逐步扩大“家庭病床”服务工作覆盖面,让更多长期卧床、行动不便的患者在家也能享受到住院服务,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就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 主办: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ICP备案:渝ICP备202101158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001080014 渝公网安备:50010802001142号

智能问答

便民地图

政策问答

数据开放

新媒体
矩阵

营商环境

数字人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