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南岸区中西医结合医院向我委提出变更单位名称及地址,根据《重庆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1.设置单位(人):重庆市南岸区中西医结合医院
2.医疗机构类别:中西医结合医院
3.医疗机构名称:重庆市南岸区中西医结合医院
4.医疗机构选址:南岸区弹子石新街58号附2
5.经营性质:非营利性
6.床位(牙椅)数:180张(2张)
7.服务对象:社会
8.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妇科专业;计划生育专业;生殖健康与不孕症专业/妇女保健科/儿科/儿童保健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皮肤科/医疗美容科:美容外科;美容皮肤科;美容中医科/精神科/肿瘤科/急诊医学科/康复医学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微生物学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CT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脑电及脑血流图诊断专业/中医科/体检科
9.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2024年10月17日至10月23日
凡对公示机构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南岸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审批科反映。
重庆市南岸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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