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二塘中西医结合门诊部向我委提出设置医疗机构申请,根据《重庆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1.设置单位(人):重庆二塘中西医结合门诊部有限责任公司
2.医疗机构类别:中西医结合门诊部
3.医疗机构名称:重庆二塘中西医结合门诊部
4.医疗机构选址:重庆市南岸区南坪镇汇龙路68号14幢商业1层10号门面第二层房屋、11号门面第二层房屋、12号门面房屋
5.经营性质:营利性
6.床位(牙椅)数:0张
7.服务对象:社会
8.诊疗科目:内科(输液)/外科/中西医结合科/中医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医学影像科:X射线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外包)
9.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2024年5月8日至5月13日
凡对公示机构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南岸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审批科反映。
重庆市南岸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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