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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莱美(重庆)医疗美容门诊部设置公示
日期:2023-04-26 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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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04-26 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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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美(重庆)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向我委提出设置医疗机构申请,根据《重庆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1.设置单位(人):莱美(重庆)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

2.医疗机构类别:美容门诊部

3.医疗机构名称:莱美(重庆)医疗美容门诊部

4.医疗机构选址:重庆市南岸区南坪街道南滨路1083号楼1-1

5.经营性质:营利性

6.床位(牙椅)数:2张(2把)

7.服务对象:社会

8.诊疗科目:美容外科(输液业务);美容牙科;美容皮肤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仅限血常规、尿常规);临床生化检验专业(仅肝功5项、肾功3项、部分外包)

9.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2023426日至55

    凡对公示机构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南岸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审批科反映。

联系电话:023-62316762

重庆市南岸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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