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伟弘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新业态劳动者保障机制的提案》(第034号)收悉。经与区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区公安分局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新业态劳动者保障体系
劳动关系、社会保险等相关政策属国家部级、省市级严格规范事项,区级主要负责经办执行。因新就业形态中平台与劳动者关系不明确,按照现行规定,劳动者可通过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获得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保障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今年我区已向824名登记灵活就业人员发放社会保险补贴共计479.56万元。
针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收入不稳定,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制度保障的问题,2021年7月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已经作了框架性要求:一是适应新就业形态,推动建立多种形式、有利于保障劳动者权益的劳动关系。对采取劳务派遣、外包等用工方式的,相关企业应合理保障劳动者权益。二是企业应当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不得制定损害劳动者安全健康的考核指标。督促平台企业制定和完善订单分配、抽成比例等制度规则和算法,听取劳动者代表等意见,并将结果公示。不得违法限制劳动者在多平台就业。三是以出行、外卖、即时配送等行业为重点,开展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为外卖员、快递员、网约车司机等提供与工伤保险待遇接近的保障。四是建立适合新就业形态的职业技能培训模式,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补贴。五是放开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的户籍限制。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对接市人力社保局,待市级政策明确后出台本区落实细则。
二、关于部门联动协调机制
我区成立了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主任,区人力社保局、区经济信息委、区总工会、区工商联、经开区经发局为成员单位的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具体组织领导全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定期研究分析劳动关系现状和发展趋势,研究解决劳动关系领域重点难点问题,定期评定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完善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激励机制。在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的领导下,建立了劳动关系重大问题信息沟通和协调处置机制,成立了南岸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工作组,统筹协调全区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充分发挥了政府、工会、企业代表组织共同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重大问题的作用。
三、关于行业协调调解机制
现我区在15个镇街均建立了劳动争议“线上+线下”调解中心,建成了区级“劳动争议远程调解”平台;在区商业联合会成立了全市首个行业协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在全区150户现代服务业企业成立了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全区劳动关系协调员达到3000名。目前,全区已形成镇街、行业协会(商会)、企业劳动纠纷自主协调“三级网络”。
下一步,我局将多措并举,创新服务渠道,严格按照中央、市级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做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的指导和服务,同时联合区公安分局,对新业态下产生的各种违法行为,加大排查打击力度,加强违法警示宣传,协同镇街人民调解中心及时处理新就业形态下的劳务纠纷,为新业态经济稳定有序发展提供好服务保障。
此复函已经谢志辉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南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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