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注册 部门街镇 繁体版 无障碍 关怀版 智能问答

网站支持IPV6
搜索
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建议提案办理>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 索引号 ]
  • 11500108742898219N/2021-00210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卫生
  • [ 体裁分类 ]
  • 政协提案办理
  • [ 发布机构 ]
  • 南岸区卫生健康委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1-08-19
  • [ 发布日期 ]
  • 2021-08-19
关于区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186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2021-08-19 09:13
语音播报
语音合成中,请耐心等待...
进入播报模式
语音播报
退出播报模式
日期:2021-08-19 09:13
字号:
分享:

漆重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区公众场所禁烟令落实督察的建议》(第186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

区卫生健康委高度重视公共场所控烟工作,印发了《关于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加强组织领导,积极组织开展培训,认真学习条例内容,全面贯彻落实《控烟条例》,深刻认识公共场所控烟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持续推进无烟环境建设,公共场所禁烟作表率

(一)无烟党政机关建设稳步推进南岸区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开展“无烟机关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渝爱卫办20162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无烟机关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的通知》(渝爱卫办﹝20185号)要求,在全区开展了无烟党政机关创建动员机关单位积极响应,按照要求进行了创建申报,截止20216月,全区累计有34家机关单位成功创建“无烟示范党政机关”,另有17家机关单位新申报创建“无烟示范党政机关”。

(二)无烟卫生健康系统建设成果持续巩固。医疗卫生单位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控烟履约工作的通知》(渝卫办宣传发201425号)要求,续做好了无烟卫生单位建设成果巩固发展工作,不断完善控制度和禁烟标识,在院内外通过出专栏、播放公益广告视频、发放资料、开展个体化健康教育等形式进行了控烟宣传,并对医院职工开展了控烟工作培训

(三)无烟学校建设有序开展区教委高度重视烟学校建设工作发了《重庆南岸区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进一步加强无烟学校建设工作的通知》(南教办2021155文件要求各校(园)进一步提高对建设无烟学校重要性的认识,持续通过健全制度,细化措施,定期明察暗访,烟草危害和二手烟危害等控烟知识纳入中小学健康教育课程,开展拒绝第一支烟理念倡导活动等,持续巩固无烟学校建设

(四)无烟企业与无烟家庭建设积极推进。2020年,南岸区结合健康促进区创建和区内职业病危害重点行业领域健康企业创建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在区经信委和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的带领下,在天友乳品二厂、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催化剂有限公司、重庆宏劲印务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力宏精细化工有限公司、重庆美的通用制冷设备有限公等企业推进了无烟企业建设。同时,在各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的组织下,在全区开展了无烟家庭建设。

加强简短戒烟干预及戒烟门诊建设,提升服务能力

2020年以来,一是借助市级远程培训平台,对辖区医疗机构开展了戒烟服务培训,并结合国家卫生区复审,对全区机关单位、各镇街和医疗机构开展了系统的培训2次,共计培训181人次。二是以重庆市第五人民医院戒烟门诊为表率,以点带面,各单位相交流学习,推动全区8家二级及以上医院进一步规范了戒烟门诊设置,市五院2020年戒烟门诊接待病人159基层医疗机构设置有戒烟医,并公布了戒烟服务电话,在开展诊疗服务时对吸烟病人开展了简短戒烟干预。

大力开展宣传增强烟草危害意识

是南岸区在每年5·31世界无烟日前后围绕主题开展烟草危害宣传,2020年以来,全区各单位共制作了宣传展板51块、刊出有控烟内容的宣传专栏489块、播放宣传视频23887次、举办咨询活动81场次、举办讲座41场次、发放宣传资料42714份。

利用媒体传播优势,积极开展公共场所媒体宣传。与区融媒体中心持续合作,充分利用报、台、“两微一端”等平台宣传《重庆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有关规定和内容,普及《条例》知识、吸烟和“二手烟”暴露的危害等相关知识,引导吸烟者主动戒烟、非吸烟者勇于拒绝二手烟,增强烟草危害《条例》执行意识,共建共享无烟环境;同时,定期在南岸区权威健康科普平台—“南健康卫士”微信公众号推送烟草控制相关知识,提高公众烟草危害健康知识水平。2020年以来,南岸报和微信公众号推出宣传文章共18篇,并在南岸电视台播放了世界无烟日公益广告宣传视频

各部门联合开展控烟监督执法工作

我委强化“谁主管谁负责”多部门联合执法和投诉处理机制,区公安分局负责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住宿休息服务场所、公众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控制吸烟监督执法工作;区交通局负责公共交通工具及其相关公共场所的控制吸烟监督执法工作;区文化旅游委负责文化场所、旅游景区及其管辖范围内的公共场所控制吸烟监督执法工作;区市场监管局和区市场监管局经开区局负责餐饮服务场所的控制吸烟监督执法工作;其他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开展对相关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工作的监督执法。区卫生健康委牵头做好控制吸烟相关投诉举报的线索交办转办,区卫生健康综合执法支队要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依职责严肃查处违反《控烟条例》的单位或个人,采取日常监督检查、随机抽查等形式,重点对医疗卫生机构和《控烟条例》中未明确监管部门的公共场所控烟工作落实、吸烟区规范设置、禁烟标识和举报电话张贴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下一步,我委将继续加强统筹协调,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增强人们的控烟意识,并致力于建立一个区级沟通协作和部门控烟履职监督评价机制,形成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新局面,进一步落实公共场所控烟工作。

此复函已经李智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南岸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721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 主办: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ICP备案:渝ICP备202101158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001080014 渝公网安备:50010802001142号

智能问答

便民地图

政策问答

数据开放

新媒体
矩阵

营商环境

数字人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