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登录 注册 部门街镇 繁体版 无障碍 关怀版 智能问答

网站支持IPV6
搜索
首页>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其他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事业单位招考
关于公布重庆市南岸区教育事业单位面向2024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递补进入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名单的通知
日期:2023-12-05 15:24
语音播报
语音合成中,请耐心等待...
进入播报模式
语音播报
退出播报模式
日期:2023-12-05 15:24
字号:
分享:

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重庆市南岸区教育事业单位面向2024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将递补进入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名单予以公布。

一、递补进入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名单

序号

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

准考证号

笔试成绩

50%

专业技能测试成绩

30%

综合面试成绩

20%

总成绩

备注

1

重庆市第十一中学校

高中物理教师

0450104007

78.00

39.00

69.40

20.82

70.80

14.16

73.98

递补

二、其它相关事项

已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考生毕业后持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套和《重庆市南岸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表》于2024年7月29日当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到南岸区人事考试服务中心(重庆市南岸区茶园广福大道12号南岸区行政服务中心B区1号楼13楼1304室)接受资格复审,未按要求接受资格复审的人员,视同自动放弃,并应履行违约责任。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要求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聘用,其缺额不予递补。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要求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聘用,其缺额不予递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 主办: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ICP备案:渝ICP备202101158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001080014 渝公网安备:50010802001142号

智能问答

便民地图

政策问答

数据开放

新媒体
矩阵

营商环境

数字人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