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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预算/决算>部门财政预算>区委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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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南岸区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17-05-10
  • [ 发布日期 ]
  • 2016-02-25
重庆市南岸区委政法委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日期:2016-02-25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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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6-02-25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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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中共南岸区委政法委员会与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合署办公,同时挂区防范办牌子,设有办公室(国安科)、政治处、执法督查室、综治办、防范办,行政编制17人,事业编制2人。市国家安全局调派1名处级干部到区委政法委挂职任副书记。设立临时机构创新办,负责统筹协调全区创新社会治理工作。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6年预算总支出总计817.4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为212.94万元),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部分。其中基本支出278.47万元,用于日常行政工作运行,包括商品服务支出、人员工资、医保及住房公积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等各项费用。项目支出538.94万元,用于创新社会治理,平安建设,综治维稳,执法督察,司法救助,政法队伍教育和宣传工作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1、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5.68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万元,用于公务用车运行所需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停车费、洗车费等。

 

 

附件:重庆市南岸区委政法委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全部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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