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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预算/决算>部门财政决算>区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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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108733983155K/2020-04836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南岸区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0-11-05
  • [ 发布日期 ]
  • 2020-11-05
中共重庆市南岸区委组织部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0-11-05 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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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0-11-05 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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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贯彻中央关于组织工作、干部工作、人才工作方针政策和市委区委的安排部署,研究制定全区组织工作、干部工作、人才工作有关政策、规划和制度并组织实施,开展关于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理论研究和调查研究。

2.主管全区组织工作。研究和指导全区党的组织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负责全区党员的管理、教育和发展工作,负责全区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负责党代表的管理联络服务及基层党代会工作的指导等。

3.主管全区干部工作。研究和指导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提出区委管理的领导班子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区委管理干部的推荐考察和办理任免手续,指导科级及以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负责科级及以下非领导职务晋升的审核备案工作,负责培养选拔干部工作,负责有关干部考核、调配、交流、安置、工资、待遇和退(离)休等工作,负责对区委管理干部的监督和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主管全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4.主管全区人才工作。负责健全、落实党管人才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负责统筹实施重点引才育才工程,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抓好人才的引进、培养、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才工作目标考核等。

5.统一管理公务员工作。统一管理全区公务员录用调配、考核奖惩、培训等事务,贯彻落实公务员管理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全区公务员队伍建设和绩效管理等。

6.负责领导区级直属机关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区级直属机关党的建设规划,指导区级直属机关各级党组织建设及党员管理,负责区级直属机关各级党组织的建立、换届选举、任免等有关工作。

7.负责区党代会组织工作和有关人事安排工作,区人代会、区政协会和群团组织换届的有关人事安排工作。负责全区党员、干部信息管理和有关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8.统一管理中国共产党重庆市南岸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中国共产党重庆市南岸区委员会老干部局。

9.负责部机关、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工作。

10.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内设机构8个,分别是:

(1)办公室(调研科)。负责区委组织部对内对外综合协调,统筹抓好意识形态、信访、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文秘、文书档案、文印、机要保密和公章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内控建设、固定资产管理、车辆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机关干部的考核、工资待遇、人事统计等工作。负责机关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牵头抓好部机关自身建设。做好辅助决策工作和重点工作跟踪督办工作。协调重点调研课题、组工信息、机关全局性材料等任务落实。

(2)干部科(干部考核科)。贯彻中央、市委和区委关于干部工作方针政策和安排部署,研究制定全区干部工作有关政策、规划和制度,提出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作风建设,了解掌握各级领导班子思想政治作风建设和民主生活会情况。负责区管班子回访、调研、配备和处级干部的推荐、考察、任免等工作。指导全区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负责科级及以下非领导职务晋升的审核备案工作。负责公务员非领导职务的设置和职数管理。负责全区干部调配工作。负责全区干部的培养选拔和动态管理工作。负责选调生的选用、分配、管理、培养工作。办理转业干部安置,负责援藏干部和挂职干部的选拔、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区党代会组织工作和有关人事安排工作,区人代会、区政协会和群团组织换届的有关人事安排工作。负责有关干部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承担全区干部相关信息的采集、分析、运用以及信息库的维护、管理工作。承担干部统计相关工作。办理处级干部退(离)休、因公(私)出国(境)等有关管理工作。负责研究落实谈心谈话、健康体检等关心关爱和鼓励激励措施。负责全区老干部工作的宏观管理。统筹指导全区考核工作,研究制定考核政策及工作制度,负责区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奖惩工作,承担区工作目标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协调落实中央、市委、区委关于干部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和具体任务。

(3)公务员管理科。负责贯彻落实公务员管理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指导全区公务员队伍建设。负责全区公务员的录用(不含新招录公务员的考务工作职责)、登记、考核、交流、奖励、职务任免备案审核、职务升降、回避、辞职辞退、申诉控告、学历认证等工作。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的过渡工作。负责公务员及参公管理人员教育培训。

(4)干部教育科。负责中央、市委和区委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规划、意见和有关规定的贯彻执行。负责全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协调和宏观管理。负责组织实施区委安排的主体培训班和其他各类干部培训班的学习、进修,安排中央市委统一组织的各类调训。负责指导全区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干部教育培训教材编写和干部培训在线平台开发维护等工作。承担区委干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5)干部监督科。负责中央、市委和区委干部监督工作意见和有关规定的贯彻执行。负责区管干部的监督,组织实施提醒函询诫勉、“一报告两评议”、区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有关工作。负责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受理和查核区管领导干部问题信访举报。负责审理新中国成立前干部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复查复核党员干部关于政治历史问题的申诉等。组织实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及抽查核实工作。承担征求党风廉政意见和区管干部拟受处分前征求意见办理工作。配合区委巡察办做好巡察工作的组织实施,做好巡察成果运用工作。

(6)组织科。贯彻中央、市委和区委关于组织工作方针政策和安排部署;研究制定全区组织工作有关政策、规划和制度,提出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党的组织建设工作,会同有关方面对全区党的政治、思想、作风建设进行研究、指导和检查。负责就党的工作制度、党内生活制度和党组织的活动内容、工作方式等提出意见建议,督促检查各单位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对各单位贯彻党委(党组)工作制度和民主生活会进行指导。负责管理、指导全区党组织的设立、变更、换届、隶属关系调整等工作。负责指导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指导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农村、城市街道、社区和学校、医院等各领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负责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有关工作。负责指导发展党员、党员管理、不合格党员处置、党内表彰与激励关怀等工作。负责指导检查全区党员教育及培训工作,组织党员开展经常性学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党内集中性重大教育活动。指导和办理全区党费的收缴、管理、使用工作。负责党员道德诚信系统、12371系统等有关党建信息系统和教育平台的建设、管理、维护工作,承担全区党组织和党员相关信息的采集、分析、运用以及信息库的维护、管理工作,承担党内统计工作。负责选派大学生到村任职有关工作。负责全区有关党建刊物的征订工作。承办区党代会有关组织选举工作,指导基层召开党代会等有关工作。负责党代表资格审查、联系服务、活动安排等工作。承担区委党建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区管领导班子党的建设工作实绩考核。负责做好党建带群建相关工作,承担区委党的群团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领导区级直属机关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有关工作,指导区级直属机关各级党组织建设及党员管理,负责区级直属机关各级党组织的建立、换届选举、任免等有关工作。协调落实中央、市委和区委关于党的组织建设的各项部署、要求和具体任务。

(7)非公党建科。负责区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办理。负责全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政策制定、综合协调、检查指导,协调指导有关部门抓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

(8)人才科。贯彻中央、市委和区委关于人才工作方针政策和安排部署。牵头制定全区人才工作的主要政策和规划。负责全区人才工作的宏观指导,牵头做好全区人才工作。统筹实施重大人才项目、重大人才活动。负责对全区人才工作的督促检查、工作经验总结和推广。牵头推进全区人才统计和人才信息收集,指导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承担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9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中共重庆市南岸区委组织部(本级)、重庆市南岸区党员电化教育中心。

(四)机构改革情况

本部门涉及本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对此专门说明如下:根据《重庆市南岸区机构改革方案》《南岸区区级部门机构和人员转隶的工作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我部划入区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的职能职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公务员管理方面职能职责,划入有关工作人员。

根据机构改革方案,区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划入区委组织部,2019年已划转经费87.79万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公务员管理方面职能职责划入区委组织部,2019年已划转经费22.32万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2465.84万元,支出总计2465.8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7.49万元,增长9.8%,主要原因是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有关的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2465.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7.49万元,增长9.8%,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52.28万元,占99.5%。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13.56万元。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2460.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3.49万元,增长10%,主要原因是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有关的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064.43万元,占43.3%;项目支出1396.41万元,占56.7%。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 6万元,下降 54.5%,主要原因是盘活存量资金,结余资金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465.84万元。与2018 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17.49万元,增长 9.8%。主要原因是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有关的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3.65万元,增长9%。主要原因是职能、人员增加导致的行政运行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61.85万元,下降 12.9%。主要原因是一般行政管理拨款减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3.56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60.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3.21万元,增长9.7%。主要原因是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有关的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 352.29万元,下降 12.6%。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降低。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万元,下降 54.5%,主要原因是盘活存量资金,结余资金减少。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28.14万元,占90.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35.51万元,下降16.4%,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6.09万元,占4.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9.45万元,增长51.5%,主要原因是重庆市南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分职能、经费划入。

(3)卫生健康支出40.27万元,占1.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6万元,增长7.4%,主要原因是机构调整后人员调入增加费用。

(4)住房保障支出76.07万元,占3.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0.02万元,增长111%,主要原因是机构调整后人员调入费用。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64.4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6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4.73万元,增长41.2%,主要原因是部门人员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医疗保障缴费、职业年金缴费等。公用经费397.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5.95万元,增长64.6%,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2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机构调整,划入此部分经费。本年支出0.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2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机构调整职能划转,增加该部分经费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9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 1.01万元,下降 25.3%,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用车使用次数,严控把控公务接待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减少 3.03万元,下降 50.3%,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大力推行公共交通出行,公车运行维护成本有所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接待对象食宿费用原则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根据工作安排,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2019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2019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89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基层党建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 0.61万元,下降 17.4%,较上年支出数减少 0.56万元,下降 16.2%,主要原因是执行公共交通出行,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

公务接待费0.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有关部门到区考察。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 0.4万元,下降 8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 0.31万元,下降75.6%,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2019年度本部门未安排因公出国(境);未购置公务用车,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1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44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运行维护费1.4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7.5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5.95万元,增长64.6%,主要原因是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高层次创新人才颁奖典礼等专项活动,以及机构改革后有关单位账务合并。

其中:本年度会议费支出53.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7.58万元,主要原因是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高层次创新人才颁奖典礼等年度性专项性会议增加。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73.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43万元,增长 4.8%,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加大干部管理培训力度,增加党员、干部培训班次。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7项,涉及资金1395.62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各项目实施效果较好,各项指标均按要求完成,资金执行率较高,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人才工作专项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各项绩效指标均按要求完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成果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47.31万元,执行数为647.3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高层次人才加速集聚,成功推荐入选“西部之光”访问学者1人、市“鸿雁计划”6人。扎实开展“重庆英才计划”宣传、发动、推荐、服务工作,最终入选“重庆英才计划”35人、团队12个,占全市1/10。二是人才平台建设加快,新增重庆交通大学绿色航空技术研究院市级院士专家工作站、重庆工港致慧增材制造技术研究院区级院士专家工作站、重庆中科力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市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三是深化校地企合作,推进中国智谷·环重邮创新创业生态圈建设,推动建立重邮讯飞·人工智能学院,建设重邮研究生院江南分院、大数据智能产业技术创新研究院。深入在区高校、重点企业调研,探索建立在区高校与重点企业人才资源双向流动的“双聘”机制。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围绕产业发展集聚人才力度不够大,人才支持政策不够完善,聚焦产业需求引才精准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工作思路不够开阔,校企地人才资源未能充分挖掘和整合,产教深度融合不足;三是人才集聚环境不够优化,基础工作不够扎实,人才服务水平和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这些问题,我们在今后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下大力气加以改进。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优化完善人才政策体系,二是聚焦产业发展引才聚才,三是深化校地企人才合作,四是持续营造“近悦远来”人才生态。

2019年度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专项名称

人才工作专项经费

联系人及电话

李茂祥、62988879

主管部门

中共重庆市南岸区委组织部

预算

单位

中共重庆市南岸区委组织部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资金执行率(%)

执行率未达100%原因、下一步措施

年度总金额

647.31

647.31

647.31

100%


其中:财政 资金

647.31

647.31

647.31

/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不断加快高层次人才队伍集聚,持续深化人才创新平台建设,加强人才服务保障。

一是高层次人才加速集聚,成功推荐国家、 市级高层次人才。二是人才平台建设加快,新增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三是建立一站式专家服务平台,落实人才服务证制度。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下一步改进措施

补助合格率

%

95%

96%


补助政策知晓率

%

95%

95%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5%

99%


其他说明

涉及该项目绩效的其他情况说明。若无,则不填。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29888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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