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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预算/决算>部门财政决算>区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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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南岸区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17-10-19
  • [ 发布日期 ]
  • 2017-10-19
中共南岸区委员会组织部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日期:2017-10-19 1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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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7-10-19 1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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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组织工作路线、方针、政策,按照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和区委的要求,实施南岸区党的建设工作意见,指导全区基层党组织建设;负责对区委各直属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指导、协调和宏观管理;贯彻落实市委和区委关于农村、企业、学校、机关、街道(社区)、社会团体、新经济组织等基层单位党组织设置和建设工作的有关政策;对全区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进行指导和督促检查;指导、检查区委管理的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情况;负责区委直属党组织换届审批工作;制定和落实全区党员队伍建设规划和有关政策,指导、协调、检查全区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受区委委托承办全区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参与党的建设的理论研究;承办区委党建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和区委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2.根据中央和市委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区干部队伍建设、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和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区委直属党委(党组、党工委)所属领导班子建设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管理;贯彻落实中央及市委关于干部监督工作的各项政策和措施,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监督和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

3.贯彻执行上级党委关于培养选拔中青年干部和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工作的政策规定,制定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和指导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参与制定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重要政策和制度;负责全区党群部门参照试行公务员制度的实施工作。

4.提出区级各部门、各街镇以及其他由区委管理的领导班子的调整配备意见和建议;负责区委管理干部的考察和办理任免手续;负责党群部门科及科以下机关工作者的考核、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晋升的审批工作;负责处级干部及党群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和(离)退休审批手续;负责办理市管干部的任免、工资、待遇和退(离)休的上报材料和手续;承办有关干部的调配、交流、安置工作;负责区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的有关组织工作和人事安排的准备工作。

5.主管全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和实施全区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指导区委党校及各基层党委党校建设;负责全区处级干部及后备干部到区委党校的学习、进修的组织协调工作;协助市委组织部做好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到中央党校、市委党校及其它各类干部培训班的学习、进修有关工作;承担南岸区干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及有关专门培训工作。

6.负责对全区知识分子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管理;贯彻执行中央和市委关于知识分子工作的政策、规定;负责全区科技拔尖人才的选拔管理工作。

7.负责对全区老干部工作的宏观管理,参与制定老干部工作的有关政策。

8.加强组织部门自身建设,负责全区党员和处级领导干部以及党群部门干部信息库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9.完成区委和市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2016年本部门内设机构9个:办公室(调研科)、干部科(公务员管理科)、干部监督科、组织科、党员电化教育科、干部科教育科、人才科、非公党建科、考核管理科。编制人数34人,实有人数24人,退休2人。所属参公事业单位1个,为重庆市南岸区党员电化教育中心,编制人数10人,实有人数8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3194.58万元,支出总计3201.02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181.09万元、增长6.01%,主要原因是增加调整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工资以及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改革等人员经费的财政拨款收入、增加用于拨付企业人才工作经费的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增加184.17万元,增长6.10%,主要原因是增加调整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工资以及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改革等人员经费支出、增加用于拨付企业人才工作经费支出。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3194.5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94.58万元,占100%。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3201.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3.20万元,占18.53%;项目支出2607.82万元,占81.47%。

本部门2016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减少6.44万元,主要原因是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各项经费全部支出完毕。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194.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181.09万元、增长6.01%。主要原因是增加调整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工资以及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改革等人员经费的财政拨款收入、增加用于拨付企业人才工作经费的财政拨款收入。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70万元,下降0.45%。主要原因是因人员调出减少工资、保险等人员经费。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201.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支出增加184.17万元,增长6.10%,主要原因是增加调整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工资以及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改革等人员经费支出、增加用于拨付企业人才工作经费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44万元,增长0.20%。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按规定通过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解决。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36.33万元,占94.8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70万元,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因人员调出减少工资、保险等人员经费以及减少公用经费开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18万元,占0.51%,与年初预算数一致;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8.51万元,占0.89%,与年初预算数一致;住房保障支出120万元,占3.75%,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93.2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89.69万元,较上年增加135.87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调整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工资以及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改革等人员经费的财政拨款收入。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203.51万元,较上年减少22.94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落实厉行节约要求,减少公用经费开支,以及部分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按规定通过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解决。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会议费和工会经费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6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73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6.99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有所下降。我部门2016年实施公车改革,减少公务用车4辆,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4.5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部门今年实施公车改革,减少公务用车4辆,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1.2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委组织部来区检查党建和干部管理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49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6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46批次,27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46批次,272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6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45.22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3.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3.5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劳务费、会议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5年减少22.94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落实厉行节约要求,减少办公、会议等经费开支,以及部分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按规定通过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解决。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机要通讯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2.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2.58万元。主要用于为全区村社区购置党员远教站点设备。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2016年,本部门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2个,涉及支出预算595万元。开展绩效评价的项目0个,涉及支出0万元。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办公电话,023-62988806;电子邮箱,1835362214@qq.com。

 

 

附件:中共南岸区委员会组织部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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