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1、职能职责。南岸区委宣传部是区委主管意识形态方面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拟订全区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重大方针政策和事业发展总体规划,负责组织全区性的重大宣传文化活动,按照区委统一部署,协调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各部门之间的工作。
(二)负责指导全区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工作。负责全区理论学习教育规划,制定理论学习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形势任务教育。指导行业党委、党工委、党组中心组的理论学习。负责对全区宣传、理论干部的培训工作。
(三)负责引导社会舆论,把握舆论导向,指导协调区内各新闻单位的工作,对南岸报社(南岸网站)、南岸电视台的工作实施方针、政策、方向的指导把关。
(四)负责规划组织全区性思想政治工作。配合区委组织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指导协调街镇、区级部门和单位抓好思想政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改进群众思想教育工作。领导南岸区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
(五)负责指导协调全区对外宣传工作。负责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召开的新闻发布会的组织协调,推动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负责牵头拟订全区重大问题对外宣传口径,指导对外文化交流工作。
(六)负责从宏观上指导协调互联网宣传和信息内容管理工作。对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互联网宣传和信息内容管理方面的工作实施方针、政策的指导。
(七)负责指导协调舆情信息工作,组织开展区内外舆情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工作,跟踪了解和掌握舆情动态。
(八)负责从宏观上指导协调精神文化产品的创作生产和文化市场发展,指导推动协调群众文化建设,指导协调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发展,指导“扫黄打非”工作。代管区文联,并在政治方向和方针、政策方面实施领导。
(九)负责指导、协调、统筹全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规划、部署全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十)负责有关重要宣传舆论阵地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管理。负责组织开展全区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联系本系统的知识分子,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知识分子工作。
(十一)负责区级宣传思想文化单位基层党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十二)处理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工作,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领导小组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向领导小组提出工作建议。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设置
南岸区委宣传部内设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区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和7个职能科室(办公室、理论科、新闻科、宣传科、创建科、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科、网络安全科)。直属事业单位3个:一是南岸报社(网站);二是南岸电视台;三是南岸区互联网信息管理中心。代管区文联。代管南岸区委党史研究室财务。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4,428.17万元,支出总计4,428.17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减少668.49万元、下降13.12%。一是专项支出减少1014.03万,主要原因为媒体战略合作减少270万,中心组外出招商考察学习费减少75万,电视台演播室装修经费减少665.92万;二是基本支出增加345.54万,主要原因为养老保险增加117.29万,职业年金增加52.43万,住房补贴增加156.63万。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4,350.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50.06万元,占100.00%;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4,428.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99.73万元,占31.61%;项目支出3,028.44万元,占68.39%;
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减少78.11万元,主要原因主要是付电视台演播室装修进度款78.11万。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4,350.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83.19万元,下降13.57%。一是专项收入减少1028.73万,主要为媒体战略合作减少270万,中心组外出招商考察学习费减少75万,电视台演播室装修经费减少700万;二是基本支出增加345.54万,主要为养老保险增加117.29万,职业年金增加52.43万,住房补贴增加156.63万。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99.21万元,增长64.10%。主要原因是一是专项经费增加1365.33万,其中深化文明城区建设经费952万,服务南岸微信公众号及南湖社区宣传等经费300万,联通5.0众筹经费50万,全民阅读经费50万;二是基本支出增加333.88万,其中住房补贴156.63万,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117.29万,职业年金52.43万。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428.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90.38万元,下降11.76%。主要原因一是专项支出减少950.63万,其中媒体战略合作减少270万,电视台演播室装修经费减少665.92万;二是基本支出增加345.54万,其中养老保险增加117.29万,职业年金增加52.43万,住房补贴增加156.63万。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99.21万元,增长62.27%。主要原因一是专项经费增加1365.33万,其中深化文明城区建设952万,服务南岸微信公众号及南湖社区宣传等经费300万,联通5.0众筹50万,全民阅读50万;二是基本支出增加333.88万,其中住房补贴156.63万,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117.29万,职业年金52.43万。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26.18万元,占43.5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2.90万元,主要为一是分类调整减少600万,原因为媒体战略合作经费300万及手机报工作经费300万专项经费,年初分类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末决算分类为文化体育与传媒体支出;二是专项经费增加350万,为年中安排服务南岸微信公众号及南湖社区宣传等专项300万及联通众筹专项经费50万;三是人员工资性支出及公用经费增加47.1万。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980.11万元,占44.7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52.00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年中安排深化文明城区建设经费952万;二是分类调整增加600万,原因为媒体战略合作经费300万及手机报工作经费300万专项经费,年初分类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末决算分类为文化体育与传媒体支出;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97.26万元,占4.4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1.45万元,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增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6.59万元,占1.5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96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处理经费;住房保障支出205.96万元,占4.6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6.63万元,主要原因是住房补贴支出;其他支出50.08万元,占1.1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0.08万元,主要原因是全民阅读专项支出经费50万;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99.7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81.48万元,较上年增加433.60万元,主要原因住房补贴增加156.63万,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增加117.29万,职业年金增加52.43万。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等;公用经费218.25万元,较上年减少88.06万元,主要原因是严守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整合公共资源。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差旅费、水电费、公务接待费、维修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等维持日常运行必要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8.4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9.54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4.52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1.68万元,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8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68万元,原因是经审批1人参加《媒体交流行》赴台交流学习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本年度未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5.52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宣传及文明城区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48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75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11.2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省市文明办到我单位学习调研文明城区建设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8.74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0.45万元,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1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4辆;国内公务接待76批次,1,308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6.07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8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0.1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差旅费、水电费、公务接待费、维修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等维持机关日常运行必要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增加2.91万元,增长2.12%,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造成。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6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99.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6.7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32.30万元。货物支出主要用于采购报社相机等专用设备及办公设备,服务支出主要用于采购文明城区等宣传服务支出。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51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完成了绩效管理目标,及时反映了部门资金的整体绩效和专项资金的政策绩效,并结合预算功能科目与产出构成、经济科目与成本费用的绩效,提高了绩效目标预算的匹配性。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62985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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