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整改措施
《南岸区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实施方案》28项措施之措施23:落实国家“大气十条”和重庆实施方案,制定年度目标任务,持续推进“蓝天行动”,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不低于300天。
二、整改情况
印发《关于印发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目标任务分解的通知》(南蓝办〔2017〕5号),将年度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具体单位,同时完善督查督办机制,科学合理推进“蓝天行动”。截止2017年底,我区“大气十条”和年度任务全部完成。但受气象条件影响,2017年我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286天,全市排名第三。
2018年作为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关键期,为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赢蓝天保卫战,切实改善辖区空气质量,印发了《关于印发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目标任务分解的通知》(南蓝办〔2018〕4号),同时报请区政府印发了《重庆市南岸区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并督促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2018年全年我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310天,比2017年增加24天。
2019年为确保打赢蓝天保卫战深入推进,持续改善辖区空气质量,结合我区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制定了《关于印发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目标任务分解的通知》(南蓝办〔2019〕6号),并将年度任务细化、分解,确保按期完成。截止2019年6月5日,我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133天,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1天。
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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