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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专题专栏>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重庆在行动>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重庆在行动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整改措施23)
日期:2019-06-1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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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整改措施    

《南岸区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实施方案》28项措施之措施23:落实国家大气十条和重庆实施方案,制定年度目标任务,持续推进蓝天行动,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不低于300天。  

二、整改情况  

印发《关于印发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目标任务分解的通知》(南蓝办〔20175号),将年度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具体单位,同时完善督查督办机制,科学合理推进蓝天行动。截止2017年底,我区大气十条和年度任务全部完成。但受气象条件影响,2017年我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286天,全市排名第三。  

2018年作为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关键期,为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赢蓝天保卫战,切实改善辖区空气质量,印发了《关于印发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目标任务分解的通知》(南蓝办〔20184号),同时报请区政府印发了《重庆市南岸区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并督促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2018年全年我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310天,比2017年增加24天。  

2019年为确保打赢蓝天保卫战深入推进,持续改善辖区空气质量,结合我区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制定了《关于印发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目标任务分解的通知》(南蓝办〔20196号),并将年度任务细化、分解,确保按期完成。截止201965日,我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133天,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1天。  

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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