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交办问题
整改销号情况公示表
整改任务概述 |
南岸区鸡冠石镇石龙村和涂山镇莲花村有173家“散乱污”企业,废水废气直排散排,环境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 |
整改责任单位 |
南岸区人民政府 |
整改目标 |
分类分步完成鸡冠石镇石龙村和涂山镇莲花村173家“散乱污”企业整治,有效解决环境污染问题。 |
整改措施及成效 |
整改措施:1.对173家“散乱污”企业生产工艺、污染物排放情况、环境风险、群众投诉情况进行梳理排查,建立企业问题台账。2.对污染严重、群众投诉强烈、属国家明令淘汰工艺且难以治理或不愿治理的企业,予以关停取缔;对污染较轻、群众投诉少的企业,限期治理达标;加强政策宣传,引导一批企业搬迁入园。2020年底前完成整治62家,2021年6月底前累计完成整治115家,2021年底前累计完成整治173家。3.实施农村“四好公路”改造、大南山污水管网应急工程、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等项目,完善该区域环境基础设施。4.建立完善各级巡查队伍,强化网格化管理,规范存量企业排污行为,严禁新增污染企业。5.畅通群众举报投诉渠道,发动群众参与,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散乱污”企业污染扰民问题。整改成效:1.对点名的“两村”173家“散乱污”企业进行梳理排查,摸清企业房屋、生产、排污等情况,建立清单台账。举一反三对“两村”名单之外的企业进行全覆盖排查,共清理出名单外的“散乱污”企业122家,一并纳入整治范围。2.截至2021年底,“两村”范围295家“散乱污”企业(鸡冠石镇石龙村204家,涂山镇莲花村91家)已全部完成整治,其中入园发展2家,整治规范25家,关停取缔268家。《重庆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点名的“两村”173家“散乱污”企业(鸡冠石镇石龙村108家,涂山镇莲花村65家),入园发展2家,整治规范18家,关停取缔153家。“两村”范围累计拆除违建厂房约58万平方米。3.实施大南山区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应急抢险工程,“两村”片区新建污水管网7895米,污水一体化处理设备7台,提排站1座,有效解决生活污水直排、散排问题。实施农村“四好公路”改造,完成石龙村6公里乡村道路提档升级改造,对石龙村48户村民房屋外立面及部分楼顶进行改造升级。鸡冠石镇督促作业公司加大清扫保洁力度,广泛动员村、社、企业参与环境卫生大清扫、大整治,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改善石龙村村容村貌;涂山镇加强清掏维护,完善工业固体垃圾规范收运、处置机制,设立固定暂存点,每月贴补约8000余元处置费用,有效解决了莲花村工业固体垃圾乱堆、乱倒的问题。4.鸡冠石镇制定出台《“散乱污”企业整治网格化监管工作方案》,发挥好村(居)第一道关口作用,加强日常巡查、联合检查,督促整改问题191个。涂山镇完善监管队伍和制度,结合日常检查、专项整治工作,不定期对企业开展监督检查。5.充分利用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各类投诉举报渠道,建立环保投诉台账,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散乱污”企业环境问题。2020年以来,鸡冠石镇受理石龙村“散乱污”企业污染扰民投诉8件,涂山镇受理莲花村“散乱污”企业污染扰民投诉2件,均得到及时妥善处置。 |
整改时间 |
2020年5月至2021年12月 |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电子邮箱 |
联系人:杨老师;电话:023-629891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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