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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专题专栏>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重庆在行动>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
2018年重庆市环境保护集中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完成情况(问题34)
日期:2021-01-06 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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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1-01-06 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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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体问题

2017年新增违法建筑361处,截止年底完成拆违192件,完成率52.2%,完成率较低。“四山”范围内存在存量违法建筑约43万平方米,拆违力度不够。已拆违建筑存在大量拆除不彻底的问题。

二、整改措施

加快推进“四山”违建和卫片新增违建整治工作。按照环保督察整改工作要求要求,区城市管理局牵头推进“四山”范围存量违法建筑的整治,要求四山范围相关镇、街按照年度“一图一表”开展辖区存量违法建筑整治工作,收集汇总“四山”整治资料数据。印发《关于核查疑似新增违法建筑的紧急通知》(南违整办发〔201735号),对市违整指挥办遥感测绘的2017年卫片疑似新增图斑进行核实处理,按照逐一现场核实、逐案整治销号的要求,对照拆前报备、拆中查看、拆后验收的原则,实行“一案一档“办结销号的方式推进整治工作。

三、完成情况

2018年至202012月底,相关责任镇街共整治“四山”范围存量违法建筑943宗,整治面积110.57万平方米,已完成环保督察提出的43万平方米存量违法建筑的整改任务。2017年卫片疑似新增违建案件已完成整治352件。其中南岸区各相关责任镇街范围337宗已全部整治完成;经开区已完成整治15宗,余下9宗因涉及园区内企业生产仓储和防漏治漏,故暂缓整治,纳入辖区存量整治计划逐步整改。

已完成整改。今后将按照《重庆市主城区“四山”保护提升实施方案》持续推进“四山”违法建设清除和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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