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根据市政府、市编办、市人力社保局关于整合社会保险经办管理资源、实现五险合一的管理体制等文件及会议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我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运行和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经区编委会研究,区委常委会审定,同意整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设立南岸区社会保险局,为区人力社保局管理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参公管理),机构规格为正处级。南岸区社会保险局下设综合科、基金管理科、参保管理科、养老保险科、退休审核科、医疗保险科、服务管理科、统计信息科、审计稽核科、工伤和生育保险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科等11个科室。公务车编制为5辆,现有编制公务车3辆,借用公务车1辆。
二、主要职责
南岸区社保局负责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承担我区社会保险经办业务工作;组织制定社会保险征缴计划和支付计划;报审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负责参保人员养老、就医、工伤、生育等保险管理,落实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险待遇;负责社会保险相关费用的审核、结算、支付管理和相关服务机构的审核、考核和协议管理;负责社会保险信息网络的维护和管理;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指导街镇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开展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工作。
三、2016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全面完成扩面征缴指标任务。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加大扩面征缴工作力度,确保各项指标任务完成。
(二)全力确保社保各项待遇落实。继续实行收支两条线,确保基金安全,全力确保各项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三)不断加大社保基金监管力度。加强离退休人员养老待遇资格核查工作。加大对两定机构的监管,确保基金安全和群众就医保障。强化稽核和基金监察的监管力度,保障群众社保权益。
(四)加快推进社保规范化建设。进一步理顺“全科窗口”、“经办下沉”、“三级服务”的职能划分,推动社保电子档案建设和网上业务经办,提高经办能力,提升服务和监管水平。
(五)稳步实施社保改革任务。认真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确保政策执行与经办服务及时到位,推进这项重点改革事项平稳实施。进一步完善总额预算结算和单病种结算办法,完成居民医保精神病单病种结算,按市级政策开展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工作。全面推进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工作,定期召开相关部门联席会,通报参保情况。进一步督促医院机构严格执行符合生育保险政策的相关待遇实时联网结算。
(六)着力提升人员综合素质。强化社保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加强队伍内部建设,加强人员培训,实施整风整纪措施,切实提高人员素质,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七)强化社会保险宣传培训。采取多种形式宣传社会保险的政策,推广社保志愿者宣传服务队活动,送政策到村社、企业,积极创新宣传方式,拓宽队伍培训模式。
(八)信访维稳工作。
四、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部门预算公共财政拨款收入10858.64万元,上年结转86.66万元,总计10945.3万元。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945.3万元,预算收支平衡。按功能科目分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92.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2.87万元,项目支出3659.76万元),占总支出的39.22%,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社会保险局的运行,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人员工资等各项费用。项目支出主要有企业军转干解困市、区级补助资金,1号文、17号文、136号文区级补助资金,个体窗口的人员劳动报酬,各类险种和对15个街镇进行参保基础管理、政策咨询宣传、培训、保障、督导下层工作的开展;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604.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6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社会保障缴费,项目支出6552万元主要用于全区服务人群市、区级政策性的支出),占总支出的60.34%;住房保障支出48.02万元,占总支出的0.44%,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五、“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1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为零;公务接待费3万元,占1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6万元,占84%。
重庆市南岸区社会保险局
2016.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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