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注册 部门街镇 繁体版 无障碍 关怀版 智能问答

网站支持IPV6
搜索
区农业农村委>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基层政务公开>涉农补贴>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强制扑杀补助>申请指南
  • [ 索引号 ]
  • 11500108009295730P/2024-00064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农业、林业、水利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南岸区农业农村委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4-11-18
  • [ 发布日期 ]
  • 2024-11-18
南岸区强制免疫补贴申请指南
日期:2024-11-18 10:04
语音播报
语音合成中,请耐心等待...
进入播报模式
语音播报
退出播报模式
日期:2024-11-18 10:04
字号:
分享:

为进一步强化畜禽养殖业主的强制免疫主体责任,提高免疫质量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符合条件的畜禽养殖场户实施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政策,即:符合条件的畜禽养殖场户自行采购强制免疫疫苗、自行实施强制免疫,再由政府补助强制免疫疫苗经费,构建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新机制。

一、补贴对象

主要用于开展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等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采购、储存、注射及购买防疫服务、免疫效果监测评价、人员防护等相关防控工作。

二、补贴范围

口蹄疫:猪、牛、羊、骆驼和鹿等偶蹄动物。

高致病性禽流感:鸡、鸭、鹅、鸽、鹌鹑等家禽。

小反刍兽疫:羊。

三、补贴标准

补助资金=A疫苗用量×A疫苗补助价格+B疫苗用量×B疫苗补助价格……(以此类推)。疫苗补助价格按照上一年度我市疫苗政府采购价格执行,或者由兽医、财政部门联合商量确定。测算出来的补助资金不得高于实际采购疫苗发票总金额。根据国家和我市下发的相关文件,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将适时调整补助病种范围、疫苗补助价格标准以及申请方式并予以公布。

四、申请程序

业主申报——街镇初审签章——区县兽医主管部门汇总公示——会同区县财政部门——市兽医主管部门汇总划拨。

五、申请材料

《重庆市实行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政策申请核实详情表、重庆市实行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政策申请核实详情汇总表》。

六、受理单位

各镇街农业服务中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 主办: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ICP备案:渝ICP备202101158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001080014 渝公网安备:50010802001142号

智能问答

便民地图

政策问答

数据开放

新媒体
矩阵

营商环境

数字人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