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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教委>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预算/决算>财政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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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108009295693H/2022-00888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金融、审计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南岸区财政局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2-02-23
  • [ 发布日期 ]
  • 2022-02-23
重庆市南岸区香溪小学校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2-02-23 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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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2-02-23 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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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认真贯彻执行上级领导部门及学校党支部的各项指示、决定。根据党的教育方针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为国家、为民族培养更多新时代的好少年。

2.负责学校德育工作。积极开展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学生思想教育工作。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加强德育队伍建设。加强德育工作制度的建设,进一步探索完善科学有效的学生德育评估方案,改进和完善各项教育管理制度,强化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养成。

3.负责学校科技工作。确定教学目标,制订教学计划,合理安排教学内容。组织开展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科学普及活动,积极组织学校课外科技兴趣小组活动,大力开展创新科技教育,提供必要的物质和技术方面的服务,努力培养学生科学的意识和兴趣,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4.负责学校卫生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学生健康教育,加强学生良好卫生习惯的培养。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加强对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防控。完善学生健康管理制度。

5.负责学校资助工作。精准落实国家各项资助政策,认真做好学生资助工作,切实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实际问题,做到应资尽资。

6.负责学校关工委工作。积极配合学校和上级关工委立足学校,辐射家庭和社区,搞好对青少年的关心与教育工作,帮助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7.负责学校内课程与教学管理、教育科研、教务招生等相关工作。

8.负责学校督导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令,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拟订和完善教育督导制度。负责教育督导队伍建设。制订学校教育督导工作计划,进行督导工作总结。围绕学校各个阶段的工作重点,研究制定每学期校本督导工作的重点,突出主题,抓好落实。

9.负责学校后勤服务工作。制定学校后勤服务中心发展规划和计划。修订学校后勤管理规章制度,进行日常后勤工作的组织与管理为各部门提供及时有效的后勤保障服务。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南岸区香溪小学校内设党政办公室、后勤服务中心、学生发展中心、教师发展中心。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24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49.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1年增加44.3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拨款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249.6万元,其中:教育支出预算212.7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8.3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9.4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8.99万元。支出预算较2021年增加44.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115.96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71.66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9.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9.6万元,比2021年增加4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0.3万元,比2021年增加115.96万元,主要原因是学校的招生规模扩大,学生人数增加;为保证本校教学工作正常开展,2021年调入5名教职工支持学校发展。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49.3万元,比2021年减少71.66万元,主要原因是缺编经费未纳入本年年初预算。

本校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无“三公”经费预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2022年无政府采购预算金额。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49.3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1年12月,本单位无车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亢恩渝  联系方式:023-62309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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