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南岸华艺教育培训学校:
你单位提交的《关于变更举办者、地址、办学内容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举办者由“朱红炼、张泽玉、朱晓荣”变更为“李捷(出资比例75%,身份证号码:510214XXXXXXXX2620)、黄应秀(出资比例15%,身份证号码:512323XXXXXXXX582X)、朱红炼(出资比例10%,身份证号码:510102XXXXXXXX8437)”。
二、同意地址由“南岸区弹子石新街28号”变更为“南岸区水逸路104号、水逸路106号、梨花大道671号1层”。
三、同意办学内容由“非学历(开设项目:播音主持、影视表演、影视编导、声乐培训)”变更为“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培训(艺术培训,开设项目:播音与主持、音乐、舞蹈、美术、话剧、戏曲、摄影、形体礼仪)”。
请你单位接此批复后,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的后续工作。
特此批复
重庆市南岸区教育委员会
2024年4月2日
重庆市南岸区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4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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