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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发生事故速撤离 下车拍照取证不可取
日期:2020-08-03 1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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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0-08-03 1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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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侯静)在城区道路上,车辆发生事故后,很多驾驶员朋友第一反应就是下车拍照取证。然而,如果事故发生在高速公路上,这样的方式就非常不可取。最近,在石渝高速苏家沟大桥路段就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两车驾驶员第一时间都选择下车去拍照,所幸执法人员及时赶到,没有造成二次事故的发生。

据了解,7月25日下午15时30分左右,石渝高速苏家沟大桥路段突降暴雨,桥上车辆开始减速行驶,但是驾驶员华某驾驶的一辆川牌银灰色轿车,由于车速过快,刹车不及时,径直撞上了前方正减速行驶的驾驶员李某所驾驶的白色轿车。发生事故后,李某迅速将车停到了应急车道上,而华某所驾驶的车辆出现故障,停在了超车道上。接下来,两辆车的驾驶员并未在第一时间撤离现场,而是不约而同地选择了下车拍照取证,其他正常行驶的车辆则从他们的身边呼啸而过,场面十分惊险。

白色轿车驾驶员李某回忆,“当时发生事故后,我们打着双闪,就想下来进行照相(取证),当时风雨太大,一时间下不来,可能一两分钟过后,我们才下车照相。”而驾驶员华某不仅自己下车拍照,还将一家四口留在了停在超车道上的车内。华某称,当时没将家人安排好,忘了让他们下车靠边了。

“我们到达现场后发现有两辆事故车,白色事故车已经转移到了应急车道,银灰色事故车还是停在左侧的超车道,而且这个车上面是坐了五个人。”重庆高速执法四支队二大队执法人员陈佳告诉记者,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后,立即在后方控制了交通,然后将车上的人员转移到右侧安全的地方。”

由于现场为一个弯道加大桥的复杂地形,为了避免出现二次事故,同时为了更快恢复交通,高速执法人员在控制好现场后,立即将华某的车辆推到右侧的应急车道上。高速执法人员表示,车辆在高速路上发生事故后,一定要牢记: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任何一个环节没做到位,直接导致了二次事故的发生,当事人均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我们在工作当中经常发现,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事故之后,驾驶员就会立即在路边拍照取证,其实这样的一个方式我们是非常不提倡的。因为高速公路上车速快、路况复杂,您在取证的过程当中,后方车辆若没有观察到您,就会发生二次事故。”重庆高速执法四支队二大队执法人员呼吁广大驾驶员,“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事故,事故当事人应该立即在车辆后方摆放三角警示标志,并将车上的人员转移至护栏外侧安全处,拨打报警电话寻求救援,至于取证的后续工作交由我们执法部门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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