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事业单位、高校、科研院所,有关单位:
为聚力打造绿色低碳科创高地,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结合科技创新重点工作,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南岸区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引导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注册在南岸区、重庆经开区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院所、已入库科技型企业,或其他具有科研和科技服务能力的机构,通过重庆市技术合同01号登记站或者15号登记站进行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卖方。
二、项目任务
根据年度技术合同成交额不同,将项目任务分为以下四类:
A类:技术合同成交额在1亿元以上;
B类:技术合同成交额5000万元(含)-1亿元;
C类:技术合同成交额1000万元(含)-5000万元;
D类:技术合同成交额500万元(含)-1000万元。
三、资助方式及受理时间
(一)资助方式
结合年度预算,综合评审后择优立项。采取后补助方式,完成A类项目任务的单位每年最高支持5万元;完成B类项目任务的单位每年最高支持4万元;完成C类项目任务的单位每年最高支持3万元;完成D类项目任务的单位每年最高支持1万元。实际兑现金额视年度预算和申报情况,以审批为准。
(二)受理时间和范围
受理时间:2025年10月9日-2025年10月17日。
受理范围:2025年一、二、三季度(登记日期在2025年1月1日-2025年9月30日)的技术合同登记项目申报。2025年四季度的技术合同登记项目申报受理事宜另行通知。
四、申报材料
1. 南岸区技术合同登记引导计划项目申报备案表(附件1);
2. 南岸区技术合同登记引导计划项目申报明细表(附件2);
3. 由登记机构出具的《技术合同登记证明》(复印件);
4. 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以上材料一式一份,备案表和明细表需签章完整,复印件需加盖单位鲜章。
五、申报要求
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在受理时间内将上述申报材料纸质件和电子件各1份,报送至南岸区科技局,电子件上传至指定电子邮箱(邮件命名为“单位名称+技术合同登记申报资料”)。逾期或材料不完整的不予受理。区科技局会同相关单位,按照有关职责对项目申报单位予以形式审查,形式审查不合格的单位不予资助。
联系人:唐老师,电话:023-62751875
杜老师,电话:023-62973590
电子邮箱:nakjcgzh@163.com
地址:南岸区广福大道12号行政中心B区2号楼805室
附件:1. 南岸区技术合同登记引导计划项目申报备案表
2. 南岸区技术合同登记引导计划项目申报明细表
重庆市南岸区科学技术局
2025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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