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技服务机构,有关单位:
为加快培育和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充分发挥科技服务机构的专业服务能力,根据《南岸区市级引导区县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试行)》有关规定,决定组织申报2025年南岸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服务引导计划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重庆市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服务机构,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代理公司、概念验证中心、新型研发机构、财务审计公司、产业园区运营公司等单位。
二、项目任务
面向南岸区、重庆经开区范围内科技企业开展电话摸排、走访、培训等,2025年度成功辅导企业申报第二、三批高新技术企业通过市级专家评审2家及以上(企业需为首次申报)。
三、资助方式
结合年度预算,综合评审后择优立项,采取“事后补助”的方式资助,每培育1家企业通过市级专家评审的,按2万元/家进行结算,未达到2家的不予资助。立项后一次性拨付资金,不再进行结题验收。
四、申报时间
原则上申报时间在本年度第三批次高新技术企业专家评审结束后至10月17日前。
五、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南岸区2025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服务引导计划项目申报表》(见附件),附上相关佐证材料,于申报时间内提交盖章后的纸质材料2份至重庆市南岸区广福大道12号行政中心B区2号楼805,电子版发送至邮箱naqkjj805@126.com,咨询电话:023-62988729。
2.同一家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只对应一家项目承担单位。已享受本项目的,次年不得再重复享受《支持绿色创新若干财政金融政策》中“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工程”科技服务机构绩效奖励。
附件:南岸区2025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服务引导计划项目申报表
重庆市南岸区科学技术局
2025年5月19日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版权所有: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 主办: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ICP备案:渝ICP备202101158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001080014 渝公网安备:500108020011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