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南岸区鸡冠石镇卫生院向我委提出变更床位申请,根据《重庆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1.设置单位(人):重庆市南岸区鸡冠石镇卫生院
2.医疗机构类别:乡卫生院
3.医疗机构名称:重庆市南岸区鸡冠石镇卫生院
4.医疗机构选址:重庆市南岸区鸡冠石和平村高堰沟
5.经营性质:非营利性
6.床位(牙椅)数:20张(0把)
7.服务对象:社会
8.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 /全科医疗科 /内科(输液业务) /外科 /妇产科;妇科专业;计划生育专业 /妇女保健科 /儿科 /儿童保健科 /精神科;临床心理专业 /医学检验科 /医学影像科 /中医科******
9.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2025年4月3日至2025年4月10日
凡对公示机构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南岸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审批科反映。
重庆市南岸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4月3日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版权所有: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 主办: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ICP备案:渝ICP备202101158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001080014 渝公网安备:500108020011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