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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岸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莱美(重庆)医疗美容门诊部变更名称的公示
日期:2024-04-24 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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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4-24 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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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美(重庆)医疗美容门诊部向我委提出变更名称申请,根据《重庆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1.设置单位(人):重庆新肤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

2.医疗机构类别:医疗美容门诊部

3.医疗机构名称:重庆新肤医疗美容门诊部

4.医疗机构选址:重庆市南岸区南坪街道南滨路1083号楼1-1

5.经营性质:营利性

6.床位(牙椅)数:2张(2把)

7.服务对象:社会

8.诊疗科目:医疗美容科;美容外科(输液业务);美容牙科;美容皮肤科  /麻醉科  /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其他(临床生化检验专业、部分外包)

9.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2024424日至429

    凡对公示机构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南岸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审批科反映。

重庆市南岸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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