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有关规定,重庆市南岸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南岸安办)牵头成立评估工作小组,对宏林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9·11”坍塌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现报告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2020年9月11日17时39分许,宏林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经开区茶园组团F13-1和F13-3等地块配套路网项目在作业过程中发生一起坍塌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220万元。事故发生后,南岸区人民政府依法成立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事故调查报告经区政府批复依法向社会进行了公布。
二、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由南岸安办组织,参加事故调查的相关部门派员组成评估工作组,评估工作组依据《宏林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9·11”坍塌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采取调阅事故原始档案、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现场检查和听取汇报等方式,对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估。
三、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一)事故责任单位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修正)第一百零九条第(一)项之规定,南岸区应急管理局给予宏林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行政处罚。
(二)事故相关责任人员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修正)第九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南岸区应急管理局给予宏林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在渝负责人赵**行政处罚。
四、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一)宏林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一是进一步完善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签订相关人员安全生产责任书,进一步明确相关安全生产责任;二是结合事故教训,开展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进一步熟悉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三是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完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全面排查项目施工安全风险隐患,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四是加强开展施工作业场所的安全管理,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开展项目施工作业场所安全风险研判,重点加强风险较高的施工作业场所安全管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规范开展安全隐患检查,确保施工安全。
(二)重庆经开区
一是召开部门安全工作会议,要求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开展专项检查,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二是通过微信、QQ工作群向辖区所有建筑工地通报事故情况,要求项目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及时全面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三是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共检查项目12次,发现督促整改安全隐患问题60余处,进一步督促项目加强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施工安全。
评估工作组经综合评估后一致认为,各单位按照区政府批复意见,对有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作出相关处理;事故企业及有关单位汲取事故教训,基本落实了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宏林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9·11”坍塌事故防范和整改落实情况评估工作组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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