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意义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是现阶段党中央强农惠农政策的重要内容。补贴资金直接发放给广大农户,涉及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自2016年此项政策实施以来,实实在在增加了农民收入,得到了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较高评价,对调动农民群众种粮积极性,促进耕地地力保护起到了重要作用,发挥了显著的政治、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内容有以下几方面:
(一)、我区执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总体要求是什么?
1、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用于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对非农征(占)用耕地、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同一地块,一年只能享受一次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2、要探索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与耕地地力保护行为相挂钩的有效机制,引导农民综合采取秸秆还田、深松整地、科学施肥用药、病虫害绿色防控等措施,自觉保护耕地、提升地力。
3、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禁以任何方式统筹集中使用,必须全部直补到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截留、滞留、挤占、挪用和骗取。不得由村社干部代领,不得直接抵扣任何农业生产费用或“一事一议”等筹资款。严防补贴资金“跑冒滴漏”,对挤占、挪用、骗取、贪污或违规发放等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对象、依据、补贴标准和程序分别有哪些规定?
1、补贴对象。原则上补贴给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粮农民,补贴数额与耕地面积挂钩,直接补贴到户。
2、补贴依据。延续我区往年补贴数据,以粮食实际种植面积作为全区一般农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主要依据,粮食作物对象为水稻、玉米、小麦、马铃薯、红苕、大豆、绿豆、豌葫豆、高粱、荞麦、肾豆、红小豆等,粮食实际种植面积不得多于农户二轮承包耕地面积,且补贴面积不统计间种、轮作面积。
3、补贴标准。由区县根据市级下达的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按当年所有农户报备的面积合并后测算确定。
4、补贴程序。区财政局根据市级下达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总额和各镇街上报的承包耕地农户实际种粮面积,明确当年的补贴标准,核定到每个承包耕地农户。各镇街负责将所有承包耕地种粮农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和补贴资金进行镇(街)、村、社三级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将公示情况报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由区财政局通过补贴兑付“一卡(折)通”,直接将补贴资金发放到农户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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