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 贯彻执行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供水节水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等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 拟定市政基础设施、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灯饰管理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3. 承担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和道路照明设施等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管理的责任。
4. 承担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和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的责任。负责环境卫生设施、生活垃圾处置和环境卫生行业管理。
5. 承担城市供水行业管理的责任。参与城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二次供水相关工作。
6. 承担城市园林绿化的行业管理责任。负责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古树名木和园林植物保护的行业管理;负责区属公园的行业管理;参与规范园林绿化市场工作。
7. 依授权负责市政园林监察执法工作,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市政管理、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监督处罚职能。
8.负责停车场和临时占道停车点规划、备案(登记)、维护、管理和占道停车收费管理工作。
9. 负责建设项目涉及市政、园林、绿化审批、监管及验收工作。
10. 统筹水、电、气、讯相关工作,负责为辖区内企业、项目提供水、电、气、讯、公共交通等配套服务。
11. 负责职责范围内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
12. 承办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根据上述职责,建设服务中心设综合部、计划财务部、市政设施部、园林绿化部、市容环卫部、配套服务部、发展规划部、广告灯饰部、停车管理部、质量安全部、市政管理监察大队11个内设机构。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15386.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386.4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1年增加3341.16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经费拨款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15386.17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98.3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36.0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31.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预算792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预算7291.5万元。支出较2021年增加2940.9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34.63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2975.61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386.1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386.17万元,比2021年增加2940.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5.17万元,比2021年减少34.6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4611万元,比2021年增加2975.61万元,主要原因是城市管理区域增加,主要用于市政公用设施、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容市貌等维护管理工作。
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服务中心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35.2万元,与2021年保持一致。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1年无变化;公务接待费0.2万元,与2021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与2021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无购置计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731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8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368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98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13731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8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368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9865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4611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1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13辆,其中专业技术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2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唐文茹,电话:023-62985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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