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代表大会是南岸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区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会议。区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辖区广大选民选举产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区人民代表大会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省、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保证国家计划和国家预算的执行;审查和批准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以及它们执行情况的报告;讨论、决定本区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选举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和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主要负责人,选举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听取和审查本级各国家机关工作报告,改变或者撤销本级人大常委会不适当的决议。撤销本级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01.3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01.31万元,比2017年增加88.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01.31万元,比2017年增加126.3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晋升、人员增加以及物价上涨因素。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及生活补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本部门项目支出700万元,比2017年减少388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人大代表换届相关经费,主要用于人代会的召开、新一届人大代表的履职以及人大三权行使等重点工作。
2018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2017年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34万元,比2017年减少1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万元,比2017年减少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万元,比2017年减少1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的开支的相关文件精神。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部门运行经费(即公用经费)。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33.65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 4.36 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咨询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政府采购情况。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0万元,无政府采购工程工程预算。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8年项目支出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 700万元。
4、国有资产占用情况。2017年末,我单位资产总额292.7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1.17万元,固定资产原值261.56万元,其中车辆199.95万元,其他办公器具62万元。资产总额与上年相比减少156.87万元,固定资产原值与上年相比减少118.73万元,减少原因为报废固定资产下账。车辆保有辆10台,因产权转移暂未下账车辆3台,因报废暂未下账车辆1台,实际保有辆6台。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人大三权行使:指区县人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开展监督权、决定权和任免权的相关工作。
(二)人大代表履职活动:指人大代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行使代表职权,积极履行代表,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本级人大代表履职的开展主要有代表主题活动、专题调研等形式。
(三)人大建设专项工作:指通过人大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对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进行宣传,主要包括人大宣传网站建设、网络安全测评、网站等级保护。
附件:南岸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附件.xls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版权所有: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 主办: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ICP备案:渝ICP备202101158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001080014 渝公网安备:500108020011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