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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岸区迎龙镇卫生院复印病历
日期:2023-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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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办理病案复印需要提供以下的证明材料

1、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

2、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以及代理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和授权委托书;公检法等机关复印患者病历同样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申请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4、申请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代理人与法定继承人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及授权委托书。

二、病案复印办理时间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三、病案复印办理地点

医院二楼医务科,咨询电话:023-62319650

四、病案资料复印件领取方式

现场领取;邮寄。

五、病案收费

复印病案资料,按照收费标准按重庆市物价局渝价(2010)221号文件执行,查询调档费:4.00/份,复印费:A40.3/张,10张以上每张0.2;胶片复印费4/张,目前我院复印病历的纸张类型为A4纸,如申请邮寄还需继续支付邮寄费。

六、申请病案复印方式

病历复印流程(已归档病历、死亡患者病历):病案管理人员核对证明材料审批复印出纳室缴费医务科取复印资料。

温馨提示:复印病历资料:一般情况请在患者出院7个工作日后病历归档再来办理,可在出院当日办理邮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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