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市委、区委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2.贯彻落实国民健康地方性政策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地方标准。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编制全区卫生健康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区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负责辖区卫生健康领域综合执法,具体执法交由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的名义统一执法。
3.协调推进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全区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配合相关部门提出完善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4.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开展相关工作。负责全区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5.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区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承担南岸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6.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依法推进落实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负责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
7.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全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负责卫生健康机构安全监督管理。根据《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做好相关工作。
8.贯彻执行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贯彻执行医疗服务规范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9.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10.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和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推进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承担健康扶贫工程相关工作。
11.负责区级保健对象和高层次人才的医疗保健工作。 负责在全区召开的国际性、国家和市、区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卫生保障工作。承担区委、区政府指定的有关保健医疗方面的工作任务及相关事项。
12.拟订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
13.代管重庆市南岸区红十字会及重庆市南岸区计划生育协会机关。
14.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重庆市南岸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南岸实践,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二)单位构成
南岸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内设 7个机构处室,分别是办公室(纪检组织科)、规划财务科(信息科)、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医政科(医改办)、基层卫生健康科公共卫生科(卫生应急办、重庆市南岸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人口与家庭发展科。下属 19 个二级预算单位,分别是:
1.重庆市第五人民医院
2.重庆市南岸区人民医院
3.重庆市南岸区弹子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4.重庆市南岸区龙门浩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5.重庆市南岸区第三人民医院
6.重庆市南岸区中医院
7.重庆市南岸区南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8.重庆市南岸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管理中心
9.重庆市南岸区峡口镇卫生院
10.重庆市南岸区迎龙镇卫生院
11.重庆市鸡冠石镇卫生院
12.重庆市南岸区广阳镇卫生院
13.重庆市南岸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4.重庆市南岸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
15.重庆市南岸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16.重庆市南岸区铜元局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7.重庆市南岸区精神卫生中心
18.重庆市南岸区卫生健康信息中心
19.重庆市南岸区计划生育协会(卫健委代管)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137012.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6035.34万元,事业收入90460.18万元,其他收入516.69万元。收入较2021年增加89116.72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经费拨款增加2379.22万元,事业收入增加90460.18万元,其他收入516.69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预算减少4239.37万。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137012.2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6745.1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28332.5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934.60万元。支出预算较2021年增加89116.7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80915.41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8201.31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6035.3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035.34万元,比2021年增加2379.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956.24万元,比2021年增加2227.12万元,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4079.1万元,比2021年增加152.1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项目增加,主要用于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及奖励扶助,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补助,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建设等。
南岸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2021年保持一致。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16.90万元,比2021年减少1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跟2021年相同;公务接待费3万元,比2021年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本系统公务接待活动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9万元,比2021年减少9万元,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本系统公务用车减少,运行维护费减少;公务用车购置费0 万元,跟2021年相同。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164.63万元,比上年减少2821.43万元,主要原因为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4785.98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937.5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256.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592.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747.66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40.0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07.6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4079.1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1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6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机要通信用车5辆、应急保障用车2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救护车)35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辆、执勤执法用车0 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李诗梦 联系方式:023-62988123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版权所有: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 主办: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ICP备案:渝ICP备202101158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001080014 渝公网安备:500108020011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