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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科技局>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预算/决算>财政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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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南岸区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18-10-18
  • [ 发布日期 ]
  • 2018-10-18
重庆市南岸区科学技术委员会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日期:2018-10-18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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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10-18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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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科技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国家的科技法律、法规,根据本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政策和措施,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负责科技经费的使用、监督和管理;负责科技项目申报、评审、管理相关工作;管理、指导全区科技事业发展、科普场馆建设;负责科学技术知识宣传、普及。负责全区科技工作网络体系建设,指导和协调区级各部门和街、镇科技工作及企业的科研和技术创新工作,推进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科技资源共享和科技金融结合。推动区域内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负责对申报高新技术产品和高新技术企业的初审,区级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和管理。负责指导技术服务中介机构发展,技术市场培育;负责科技成果登记初审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促进产学研的相关措施、办法,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负责科技奖励、科技保密及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拟定科普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软科学研究、科技信息、科技宣传和科技统计工作,负责科技档案的管理工作。组织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引进科技智力工作。负责拟定地震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震情上报和灾情速报;负责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及地震群测群防管理工作;开展抗震设防相关工作。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南岸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南岸区知识产权局)设办公室、科技科、社事科3个内设机构,全额拨款的直属事业单位1个(重庆市南岸区生产力促进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4644.54万元,支出总计4644.54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6767.51万元,下降59.03%,主要原因为减少了电子信息产业专项的车联网企业扶持资金。支出减少6222.09万元,下降57.26%,主要原因为减少了电子信息产业专项的车联网企业扶持资金。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4399.1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99.12万元,占100%。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4644.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1.45万元,占6.06%;项目支出4363.10万元,占93.94%。

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减少545.43万元,主要原因为根据《重庆市南岸区财政局关于2017年预算单位零结转的通知》(南财政〔2017〕519号)文件,区财政局已将本部门结转和结余收回,所以2017年无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4399.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912.24万元,下降52.76%。主要原因为减少了电子信息产业专项的车联网企业扶持资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260.77万元,增长286.45%。主要原因为年中追加电子信息产业专项的车联网企业扶持资金、2017年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资金、2017年科技创新资金、2017年3-12月单位和个人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等费用。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644.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222.09万元,下降57.26%。主要原因为减少了电子信息产业专项的车联网企业扶持资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960.76万元,增长175.84%。主要原因为年中追加电子信息产业专项的车联网企业扶持资金、2017年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资金、2017年科技创新资金、2017年3-12月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等费用。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支出4129.96万元,占88.9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41.29万元,主要原因为年中追加电子信息产业专项的车联网企业扶持资金、2017年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资金、2017年科技创新资金;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7.18万元,占1.4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8万元,主要原因是追加2017年3-12月单位和个人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2017年3月开始将离退休工资交由区人社局统一管理;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52万元,占0.36%,较年初预算数无变化。资源勘探信息332.65万元,占7.1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2.65万元,主要原因是追加科技创新经费;商业服务业等支出85万元,占1.8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5万元,主要原因是追加科技创新经费;住房保障支出13.19万元,占0.28%,较年初预算数无变化;其他支出0.04万元,占0.00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4万元,主要原因是追加2017年“七一”期间走访慰问专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1.4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4.54万元,较上年减少8.61万元,主要原因为2017年人员增加减少时间不同,中间工资发生变化。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56.91万元,较上年减少51.11万元,主要原因为2016年争资工作经费为结转结余资金,根据区财政局文件通知已上交,2017年人员增加减少时间不同,中间通讯补贴和交通补贴发生变化。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9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3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19万元,主要原因2016年7月已实行公车改革制度,不再发生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严格实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降低接待标准。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6年、2017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都为0万元。

2016年、2017年度公务车购置费都为0万元。

2016年、2017年度公务车运行维护费都为0万元。

2017年度公务接待费2.9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对接落实各项工作等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3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1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实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降低接待标准。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60批次,40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4.25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6.9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减少51.11万元,下降47.32%,主要原因为2016年争资工资经费为结转结余资金,根据区财政文件通知已上交,2017年人员增加减少时间不同,中间通讯补贴和交通补贴发生变化。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23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应当按照如下格式说明: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833万元。有效的推动了单位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让全委人员意识到了绩效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

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一)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主要领导签字:

重庆市南岸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8年10月11日

附件:重庆市南岸区科学技术委员会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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