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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南岸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重庆市南岸区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试行)》的公示
日期:2026-09-07 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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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6-09-07 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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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本区乡村地区规划管理工作,实现乡村地区规划管理全覆盖,我局组织编制了《重庆市南岸区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试行)》,为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可实施性,现对方案进行公示,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一、公示内容

《重庆市南岸区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试行)》

二、公示时间

按规定开展为期30日的公示,时间为时间为2026年9月7日至2026年10月6日。

三、公示方式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网站

四、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箱:nananguihua@foxmail.com(请在邮件标题标注“重庆市南岸区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建议”字样)

2.邮寄地址:重庆市南岸区花红路6号2幢南岸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规划科,邮编:401336(请在信封上标注“重庆市南岸区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建议”字样)。

五、其他说明

本次公示仅为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最终成果以审批文件为准。

附件:重庆市南岸区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


重庆市南岸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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