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南岸区弹子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向我委提出变更诊疗科目(减少皮肤科)申请,根据《重庆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1.设置单位(人):重庆市南岸区弹子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医疗机构类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医疗机构名称:重庆市南岸区弹子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4.医疗机构选址:重庆市南岸区弹子石新街58号附1号,弹子石正街196-1-1
5.经营性质:营利性
6.床位(牙椅)数:50张(1把)
7.服务对象:社会
8.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 /全科医疗科 /内科 /外科 /妇产科;妇科专业 /儿科 /儿童保健科;儿童生长发育专业;儿童营养专业 /口腔科 /精神科;精神病专业 /康复医学科 /麻醉科 /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微生物学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 /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 /中医科******
9.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2026年8月7日至2026年8月13日。凡对公示机构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南岸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审批科反映。
重庆市南岸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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