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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门诊特殊疾病诊断医疗机构名单的公示
日期:2026-08-07 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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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医保发〔202510文件的规定,经综合评定,从202687日起拟将1家医疗机构纳入重庆市门诊特殊疾病诊断医疗机构。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重庆市南岸区中西医结合医院

按照相关工作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587日至202581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重庆市南岸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反映,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并提供所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需注明真实姓名、工作(学习)单位和联系方式。

传真:02362928406

地址:重庆市南岸区行政服务中心B3号楼905

重庆市南岸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587

(联系人:郑蕤;联系电话:02362975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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