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重庆市青年就业见习实施办法的通知》(渝人社发〔2024〕12号)规定,见习基地就业见习留用就业率≥50%,按留用人员每人每月200元标准计发留用差额补贴。现就我区2025年度符合条件的见习基地差额补贴申报信息予以公示。被公示单位应自觉接受监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督监察,以及社会的投诉监督。
公示时间:2026年6月16日至2026年6月18日(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即按公示名单发放青年就业见习补贴。
监督、投诉电话:023-62907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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