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货运车辆超限违法运输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第62号)》等法律规定,经南岸区交通运输委研究,并报市公路治超工作组同意,决定启用南岸区G210超限超载不停车称重检测系统。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启用时间:2026年6月7日00:00时起
二、设置位置:南岸区G210渝建路K2234+900
三、违法处罚: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2号)和《重庆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治超执法工作的通知》(渝治超办〔2022〕70号),市交通运输委将以此检测系统采集的运输车辆超限超载信息为依据,对超限超载运输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对检测认定为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的,应自行就近卸载或转载超限货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故意遮挡号牌、超速、不按标志标线行驶等违法行为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处罚。
四、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处理地址:
处理单位: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直属支队南岸区大队
单位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南湖路19号附4号
联系电话:023-88323535
特此通告
重庆市南岸区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6年5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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