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南岸兴隆社区卫生服务站向我委提出变更诊疗科目(减少儿科、中西医结合科、牙椅1把)申请,根据《重庆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1.设置单位(人):重庆南岸兴隆社区卫生服务站
2.医疗机构类别:社区卫生服务站
3.医疗机构名称:重庆南岸兴隆社区卫生服务站
4.医疗机构选址:南坪镇南湖路17号附1号附2号附3号附4号
5.经营性质:非营利性(政府办)
6.床位(牙椅)数:0张(2把)
7.服务对象:社会
8.诊疗科目:全科医疗科 /内科 /妇产科;妇科专业 /口腔科 /医学检验科 /医学影像科;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 /中医科 ******
9.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2026年4月17日至2026年4月23日,凡对公示机构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南岸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审批科反映。
重庆市南岸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4月17日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版权所有: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 主办: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ICP备案:渝ICP备202101158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001080014 渝公网安备:500108020011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