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全市医疗保障工作先进个人
南岸区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根据《关于评选表彰医疗保障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渝人社〔2025〕454号)有关规定,经“民主推荐、集体研究、征求意见”等程序,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先进个人拟推荐名单予以公示。
一、公示对象
周 鹏 重庆市南岸区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姚富娟 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第一医院工作人员
二、公示时间
2026年4月8日至2026年4月14日
三、公示要求
1.如认为公示对象不符合评选条件,或在思想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问题,请在公示期限内,以电话、信函、来访的形式向重庆市南岸区医疗保障局反映。
2.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据实提供具体问题线索,以单位名义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的须签署或告知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3.重庆市南岸区医疗保障局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调查属实并影响评选的,取消拟推荐对象的评选资格。
四、受理单位及联系方式
(一)重庆市南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受理电话及传真:(023)—62803703
联系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天文街道广福大道12号行政中心B区1号楼12楼1215室
邮政编码:401336
(二)重庆市南岸区医疗保障局
受理电话及传真:(023)—62928406
联系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天文街道广福大道12号行政服务中心B区3号楼10楼1007室
邮政编码:401336
重庆市南岸区医疗保障局
2026年4月8日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版权所有: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 主办: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ICP备案:渝ICP备202101158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001080014 渝公网安备:500108020011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