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南岸区海棠溪街道向我局提出南岸区F02单元02街区001地块西侧零星用地短期利用(公益性)申请,根据《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储备土地1.5级短期利用操作指引(试行)〉的通知》(渝规资〔2026〕38号)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申请单位:重庆市南岸区海棠溪街道;
项目地址:南岸区F02单元02街区001地块西侧;
储备主体:重庆市土地储备整治中心、国有存量地;
用地范围:南岸区F02单元02街区001地块西侧带状土地,面积1355平方米;
利用用途:临时性公共绿地;
利用期限:3年;
利用内容:建设临时性公共绿地和南岸区F02单元02街区001地块临时出入道路;
公示时间: 2026年3月13日至2026年3月19日;
反馈方式:若你单位或个人有意见和建议,请注明身份(单位名称、机构代码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和邮寄地址,在2026年3月26日前将书面意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等证明涉及其利害关系的材料邮寄或直接提交至重庆市南岸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逾期未提出的,视为同意修改事宜或自动放弃权利。
相关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期满之日起3月26日前(五个工作日),向重庆市南岸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并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等证明涉及其利害关系的材料。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听证权利。联系人:马老师;联系电话:023-62980311;通信地址:重庆市南岸区花红路6号2幢,邮编:401336。
重庆市南岸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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