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新肤医疗美容门诊部向我委提出注销医疗机构申请,根据《重庆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一、设置单位(人):莱美(重庆)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
二、医疗机构类别:医疗美容门诊部
三、医疗机构名称:重庆新肤医疗美容门诊部
四、医疗机构选址:重庆市南岸区南坪街道南滨路108号3号楼1-1号
五、经营性质:营利性
六、床位(牙椅)数:0张(2把)
七、服务对象:社会
八、诊疗科目:医疗美容科;美容外科(输液业务);美容牙科;美容皮肤科 /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其他(临床生化检验专业、部分外包)******
九、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2026年2月11日至2026年2月24日凡对公示机构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南岸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审批科反映。
重庆市南岸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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