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6年南岸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
建议项目的公告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37号)等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征集2026年度南岸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建议项目。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下列事项,应当列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一)制定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二)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以及其他方面重要的区域规划、专项规划;
(三)制定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四)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
(五)决定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征集时间
自2026年1月20日起至2026年1月31日。
三、联系方式
欢迎社会各界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围绕上述征集范围提出建议。单位请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个人请注明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3—62903215
电子邮箱:naqfzb@126.com
通信地址:南岸区广福大道12号行政中心B区1号楼南岸区司法局(注明“南岸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
重庆市南岸区司法局
2026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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