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教育强市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的通知》的要求,对正式推荐对象的公示信息已进行复核。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社会监督,现按要求将正式推荐名单在区教委门户网站予以公示(详见附件1-3)。公示期自2025年8月27日至2025年9月2日止。公示期间,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南岸区教委反映。受理部门按有关规定为反映情况的人员及内容保密。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具体,对诬告陷害他人者,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来信须签署真实姓名以及准确的联系方式。不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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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南岸区教育委员会
2025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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