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大道77号14栋6单元业主申请在其所在单元增设电梯,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办法的通知》有关规定,现将申请书、施工图、业主书面同意意见等进行公示,征求本单元业主及相关利害关系人意见。
公示单位: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海棠溪街道办事处
公示时间:2025年8月22日至2025年8月28日
公示地点:江南大道77号14栋6单元;南岸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s://www.cqna.gov.cn/)。
若个人有意见或建议,请注明身份(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和邮寄地址,在公示期满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等证明涉及其利害关系的材料邮寄或直接提交至重庆市南岸区海棠溪街道办事处,以邮寄方式提交的,请在信封正面注明“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局收件邮戳载明的时间为准。逾期未提出的,视为同意或自动放弃权利。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海棠溪街道办事处
2025年8月20日
(联系人: 李老师;联系电话: 023-62883117;地址:重庆市南岸区海棠溪正街34号渝浦大厦负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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