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南岸区医疗保障局
关于互联网医院医保服务机构资格认定结果的
公示
为了推进我区“互联网+医保”工作发展,进一步为参保人提供优质便捷医保服务,按照《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互联网医院定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渝医保办〔2020〕10号)文件规定,拟将重庆市第五人民医院纳入互联网医院服务机构。
按照相关工作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8月6日至2025年8月1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重庆市南岸区医疗保障局反映,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并提供所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需注明真实姓名、工作(学习)单位和联系方式。
传真:023-62928406
地址:重庆市南岸区行政服务中心B区3号楼902室
重庆市南岸区医疗保障局
2025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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