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紧紧围绕全市“416”科技创新战略布局,加快创建绿色低碳科创高地,为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现将2025年区级科技成果转化重点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项目为2025年重庆市南岸区科技成果转化重点项目,主要面向行业产业发展需求开展技术研发与应用,侧重面上培育和布局。采取“自由申报、竞争立项、评审验收”的方式组织实施。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是在重庆市南岸区、重庆经开区行政管理区域注册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
(二)申报主体应具备为项目实施提供良好的科研条件和经费保障的能力。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与项目相关的研究经历和积累,以及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和协调能力。
(三)鼓励开展产学研联合申报,项目参与单位可以是区内外的独立法人单位,通过与牵头申报单位签订产学研合作协议,联合申报和实施项目。
(四)原则上同一项目负责人仅限申请1项。凡承担过区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逾期未结题的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申报新项目。
(五)申报的项目需有前期研究基础,但尚未实现成果转化和市场化。
(六)项目申报至审核期间,申报单位未列入信用中国(重庆)经营异常、严重违法失信等名单。
(七)项目申报指标须做到量化、可考核。项目获批立项签订任务书时,不得降低考核指标,须与申报书保持一致。
三、申报领域及支持重点
(一)节能环保
1. 节能环保新材料技术研发与应用;
2. 绿色低碳技术及其装备研发与应用;
3. 绿色表面改性工艺与装备研发及应用
(二)智能网联汽车
1. 智慧交通数字化转型研究;
2.“车-路-能”协同技术研究与应用;
四、资助金额及评审方式
(一)资助金额。支持5-10个重点项目,给予每个项目40-100万元的资助,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
(二)评审方式。专家会议评审(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五、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
提交《2025年重庆市南岸区科技成果转化重点项目申报书》(纸质件一式五份加盖公章及电子文档),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鲜章一份,科研诚信承诺书加盖鲜章一份,产学研合作协议加盖鲜章一份。
(二)申报时间
自本通知发出后至2025年7月11日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三)材料报送
请申报单位在2025年7月11日18:00前,将全套电子文档发送至联系邮箱(1071363673@qq.com)进行形式审查。审查合格后,在2025年7月14日18:00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至南岸区科技局(重庆市南岸区天文街道广福大道12号2号楼8楼805室)。申报材料提交报送后不得另行修改。
附件:1. 2025年重庆市南岸区科技成果转化重点项目申报书
2. 科研诚信承诺书
3. 产学研合作协议
重庆市南岸区科学技术局
2025年6月26日
(联系人:杜小佳、唐宇;联系电话:18996836684、17823105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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