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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门诊特殊疾病诊断医疗机构名单的公示
日期:2025-05-26 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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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南岸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关于门诊特殊疾病诊断医疗机构

名单的公示

    

根据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医保发〔202510号)文件的规定,经综合评定,从202561日起拟将8家医疗机构纳入重庆市门诊特殊疾病诊断医疗机构。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重庆市第五人民医院

武警重庆总队医院

重庆市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第一医院

重庆市东南医院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医院

重庆市南岸区中医院

重庆市南岸区精神卫生中心

重庆市南坪爱尔眼科医院

按照相关工作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5526日至53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重庆市南岸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反映,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并提供所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需注明真实姓名、工作(学习)单位和联系方式。

传真:02362928406

地址:重庆市南岸区行政服务中心B3号楼905

重庆市南岸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5526

(联系人:徐睿懿;联系电话:62975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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