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广福医院向我委提出设置医疗机构申请,根据《重庆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1.设置单位(人):重庆广福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2.医疗机构类别:综合医院
3.医疗机构名称:重庆广福医院
4.医疗机构选址:重庆市南岸区广福大道20号调度大楼A栋3、4楼(自主承诺)
5.经营性质:营利性
6.床位(牙椅)数:28张(0把)
7.服务对象:社会
8.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内科:呼吸内科专业;消化内科专业;神经内科专业;心血管内科专业;内分泌专业;老年病专业/外科:普通外科专业/妇产科:妇科专业/康复医学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医学影像科:X射线诊断专业;CT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中医科
9.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2025年2月25日至3月3日
凡对公示机构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南岸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审批科反映。
重庆市南岸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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