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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岸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重庆瑞美康综合门诊部医疗机构设置公示
日期:2024-09-30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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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9-30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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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瑞美康综合门诊部向我委提出设置医疗机构申请,根据《重庆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1.设置单位(人):重庆瑞美康综合门诊部有限公司

2.医疗机构类别:综合门诊部

3.医疗机构名称:重庆瑞美康综合门诊部

4.医疗机构选址:重庆市经开区长生桥镇广茂大道588号、590号、592

5.经营性质:营利性

6.床位(牙椅)数:0/2

7.服务对象:社会

8.诊疗科目:内科(输液业务)/外科 /儿科 /妇产科:妇科专业 /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 /医学影像科:X射线诊断专业 /中医科 /口腔科

9.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2024093020241011

    凡对公示机构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南岸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审批科反映。

重庆市南岸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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