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红岭医院驻公安三所南岸卫生所向我委提出变更诊疗科目,根据《重庆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1.设置单位(人):重庆红岭医院驻公安三所南岸卫生所
2.医疗机构类别:卫生所(室)
3.医疗机构名称:重庆红岭医院驻公安三所南岸卫生所
4.医疗机构选址:重庆市南岸区迎龙镇蹇家边村
5.经营性质:非营利性(非政府办)
6.床位(牙椅)数:0张(0把)
7.服务对象:内部
8.诊疗科目:内科(输液业务)/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
9.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2024年7月4日至2024年7月11日
凡对公示机构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南岸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审批科反映。
重庆市南岸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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