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兰秀芳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与医师执业注册联网管理系统执业类别不相符事宜,根据《重庆市卫生局关于办理医师资格认定有关后续工作的通知》渝卫人〔2013〕41号的规定,经南岸区卫生健康委调查核实,委办公会研究决定,同意将兰秀芳医师执业注册联网管理系统中医师资格信息执业类别变更为“临床”,医师执业信息执业类别变更为“临床”,执业范围变更为“医学影像与放射治疗专业”。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2023年6月13日至6月19日
凡对公示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南岸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反映。
联系电话:023-62314954
重庆市南岸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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