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南岸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十九届〕第18号
(2023年3月27日重庆市南岸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
方芳为重庆市南岸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贺俊为重庆市南岸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杨锐为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罗远西为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二、免去
刘明丽的重庆市南岸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方芳的重庆市南岸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三、决定任命
李小舟为重庆市南岸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
四、决定免去
贺俊的重庆市南岸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职务。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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